问题 | 什么叫未超过批准期限 |
释义 | 未超过批准期限是指在有关部门批准的临时建筑期限之内。我国临时建筑物不予确权发证,其使用年限不得超出二年,同时应当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自行拆除。 一、违章建筑罚款标准 1、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建设影响近期建设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的,不得批准。临时建设应当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自行拆除。 2、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3、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4、设单位或者个人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5、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二、强拆违章建筑要赔偿吗 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对于建筑材料要予以补偿。强拆违章建筑要赔偿吗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只要是物,就存在所有权,即使是违章建筑,也不能否定违章建筑物的权利人对建筑材料的所有权,也就是说行为的违法性不等于财产的非法性。建造行为是违法行为,但认定是否为违章建筑是行政部门的职责,强行拆除违章建筑也是执法部门的职责,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能擅自拆除,因此应予以赔偿。 三、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呢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如下: 1、出租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造的房屋,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无效。但是,审法院辩论结束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2、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造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无效。但一审法院辩论结束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3、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物的使用期限,超出部分无效。但在一审法院辩论结束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延长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延长使用期限内的租赁期限有效; 4、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同意以登记备案手续为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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