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三个孩子离婚判决如下: 1、两岁以下的孩子通常和母亲住在一起。如果母亲有法律规定,可以和父亲一起生活; 2、父母双方同意两岁以下子女与父亲生活,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以允许; 3、对于两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母要求随自己生活。一方有法律规定的,可以优先考虑; 4、如果孩子已经十岁了,应该考虑孩子的意愿; 5、父母双方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可以允许轮流抚养子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