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镇政府封条要怎么解封? |
释义 | 封条解封需要的手续如下: 1、提交相关证据及申请书到查封部门申请封条解封; 2、查封部门同意解封的,应当在三日以内制作协助解除查封通知书,送交协助查封的有关部门办理解封; 3、解封时要通知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到场。当事人经通知不到场,也未委托他人到场的,办案人员在见证人的见证下进行解封。 封条,指封闭门户或器物的盖了章的纸条。上面注明封闭日期并盖有印章。行政机关贴封条的作用是固定证据调查取证,调查取证的时间是有期限的,当取证完毕或到达期限后应给予解封封条。而司法机关的封条是权力限制,也是有时间限制的,不过时间可以很长。 但是无论是司法机关或是行政机关所张贴的封条都具有法律效力,其查封或者解封都必须由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进行,其他单位和个人没有解封的权利。个人私自撕毁封条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回答涉及到的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查封、冻结措施有关规定》 第三十五条 公安机关在采取查封、冻结措施后,应当及时查清案件事实,在法定期限内对涉案财物依法作出处理。经查明查封、冻结的财物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冻结。 第三十九条 解除查封的,应当在三日以内制作协助解除查封通知书,送交协助查封的有关部门办理,并通知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张贴制式封条的,启封时应当通知当事人到场; 当事人经通知不到场,也未委托他人到场的,办案人员应当在见证人的见证下予以启封。提取的有关产权证照应当发还。必要时,可以予以公告。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