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不想让孩子探望怎么办 |
释义 | 在我国离婚了不让探视孩子的,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配合直接行使探视权;如果双方是诉讼离婚,且法院已经判决了如何行使探视权的,则有探视权的一方可以根据判决书的内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探视权的,法院一般只会采取排除妨碍措施,而不会对孩子的人身采取强制措施。 一、对方不让看孩子可以起诉吗 对方不让看孩子可以起诉。如果抚养的一方阻扰享有探视权的一方看孩子,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利。探视权是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的权利,另一方不得阻碍。在夫妻就孩子探望权达成协议或者法院就探望权做出判决的情况下,抚养孩子的一方仍然不让见孩子、不让探视孩子,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离婚房产证去掉名字对方不配合应该怎么办 一、如果是协议离婚,一旦遇到离婚房产证去掉名字对方不配合的情况,房屋过户就比较麻烦,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以不履行离婚协议为由向法院起诉。如果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履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以向房管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这样就可以办理过户了。 2、到公证机关办理离婚协议书公证。以证明协议书的真实性,这样房管局就会对离婚协议书予以认可,将房产过户。 二、如果双方是通过法院判决离婚或是调解离婚,离婚后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就是要求对离婚判决书或是调解书的执行,一般不会存在问题。 任何一方不履行判决书还是调解书上载明的义务,另一方都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抚养费怎么强制执行 在我国,抚养费一般是由没有取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支付的。如果双方是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进行离婚,则需要向有关法院起诉。如果一方拒绝支付,才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如果双方是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进行离婚,且抚养费已经由法院进行判决了,则另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八条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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