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析: 别人欠我钱不还,不能搬他家的东西做抵押,欠钱不还是民事纠纷,那么就可以通过法院诉讼来解决,要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胜诉后,对方还不履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首先要有证据证明欠款事实,借条、欠条、录音录像等可能反映其欠款的书面材料,协商不还,要去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并支付利息。由法院进行判决,如果还是拒不执行,可以要求法院查封拍卖,法院可查询其名下有无房产、车辆、存款并进行查封、冻结以便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十三条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