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强制措施的期限多久 |
释义 | 依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依据强制措施的不同而有区别,例如要现场执行的,要立即执行,如果是查封、扣押不超过30日,分情况而论。 一、羁束的行政行为有哪些 羁束行政行为有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等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以及行政强制执行等。羁束性行政行为是指法律明确规定了行为的范围、方式、程序、手段等内容,而行政主体必须严格依法实施的行为。 二、司法解释扣押物品有哪些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中扣押物品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的一种,法律依据是《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三、派出所拘留时间规定 拘留分为四种。根据我国法律,第一种,刑事拘留最长不超过37天,且认为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第二种,行政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第三种,司法拘留一般是15日以下;第四种,行政强制措施性质的拘留一般不超过30日,情况复杂且经过批准,可延长30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十七条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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