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毒驾驾驶证的处理如下:因涉毒被注销驾驶证后,三年内未吸食、注射毒品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三年的,可以重新申请驾驶证。有三年内吸毒记录,未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不满三年,或者长期未戒除依赖精神药品成瘾的,不得申请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驾驶人因为毒驾被注销驾驶证之后,在社区戒毒的过程中,不得再次有吸毒的行为。驾驶人在三年内再也没有出现过吸毒的行为,而且医院体检合格,才可以再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考试;如果驾驶人再次领取了驾驶证,但又开始吸毒,且被发现是毒驾,那么就认为该驾驶人戒毒不成功,驾驶证会被永久注销,驾驶人终生不得参加机动车驾驶证考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