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误工费是怎么算的 |
释义 | 1、如果是有稳定收入的受害者那么误工费就是自己计算其实际的收入,如果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的话则是按他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来计算,如果无法提供近三年的证明的话,那就是按当地相似的行业的平均收入来计算。 稳定收入是指能有稳定的工作或者能证明有稳定的现金流,包括应该得到的工资,奖金,绩效之类的。判定的标准的话一般是由所在单位出具的工资证明,奖金的话一般是按照上年度受害者的奖金来计算的,以税收的起征点为界限。如果是个人企业或者是合伙制的私营企业的出具的工资证明,需要税务部门的个人所得税的纳税证明一起当做证明。不能去的最近三年的收入证明的受害者则只能以当地的平均工资标准来判定。 2、没有稳定收入得人比如说农民、自由职业者,家庭主妇等,他们无法提供三年内的收入证明所以一律以当地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误工的提起的话上面也说了是按照医院出具的报告来证明,它是由实际住院的天数还有出院以后需要的修养期的天数来制定的,从开始治疗的那一天开始计算,如果期间有节假日等都不用扣除,不过在条件符合出院标准以后不愿出院的则不算入误工天数,报告出具之后不再计算误工天数,致残的从定残日开始不计算误工天数 4、如果受害者有从事多份职业,其兼职的收入如果真是的话,也是需要赔偿的。 通过对文章的阅读,相信大家对于交通事故误工证明的格式以及相关知识一定有自己的见解,交通事故发生以后,如果造成了人员的伤亡,那么在这个时候多少是会有一定的赔偿费用的,因为这个在治疗方面以及其他的事项上都是需要进行赔偿的。这是为您整理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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