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三明医疗机构执业变更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 |
释义 | 一、三明医疗机构执业变更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 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第149号令); 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第35号令); 3.《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卫医发〔1994〕30号); 4.《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卫生部第19号令); 5.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卫医政发〔2009〕57号); 6.《福建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省政府第32号令); 7.《福建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闽卫〔2008〕52号); 8.《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医改办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办医若干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5〕117号); 9.《三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明确社会办医设置和登记管理事项的通知》(明卫〔2016〕52号)。 二、三明医疗机构执业变更登记申请条件 200-499张床位的综合医院、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疗养院、专科疾病防治机构、护理院。 三、三明医疗机构执业变更登记办理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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