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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作2天后就辞职,能获得工资吗?
释义
    劳动者入职两天辞职,应该得到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资,违反了《劳动法》。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支付被拖欠的工资。《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不得克扣或拖欠。
    法律分析
    劳动者入职两天辞职是给工资的。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资,违反了《劳动法》。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被拖欠的工资。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该单位。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拓展延伸
    辞职后是否能获得工资?
    辞职后是否能获得工资取决于具体的情况和劳动法规定。一般来说,如果您按照合同规定提前通知雇主并且在合理的时间内辞职,您有权获得相应的工资。然而,如果您违反了合同规定或没有提前通知雇主,雇主可能有权拒绝支付您的工资。此外,某些特殊情况下,例如严重违反公司规定或犯罪行为,雇主可能会采取法律手段追回已支付的工资。因此,建议您在辞职前仔细阅读劳动合同,并与雇主进行沟通,确保了解自己的权益和责任。在任何不确定的情况下,咨询专业的劳动法律顾问是明智的选择,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
    结语
    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入职两天辞职是有权获得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资,违反了劳动法。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要求支付被拖欠的工资。劳动者也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单位克扣或拖欠工资的行为。劳动法明确规定,工资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辞职后能否获得工资取决于具体情况和劳动法规定。建议在辞职前仔细阅读劳动合同,并咨询专业劳动法律顾问以确保权益得到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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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4:5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