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医生诊断证明,能否请病假 |
释义 | 可以请病假。 1、住院期间根据出院小结或者医院的证明可以请病假。 2、住院结束之后,根据医院开具的疾病证明书,上面建议休息多少时间,按照疾病证明书上的时间请病假。 3、没有医院的证明请假休息是不能算病假。 一、工伤谁来办出院 工伤出院需要办理出院手续和医疗费报销手续。因为工伤出院涉及公司赔偿的问题,所以工伤出院时,需要医院开具的证明一定要记全。关于误工费:要求医生写明需要全休多久,而不是注意休息;关于护理费:要求医院出具住院期间需要几人护理及护理的天数;关于营养费:要问清楚出院后是否需要加强营养补充。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发生工伤的职工在医院治疗期间产生的医疗费用,是可以根据规定获得报销的。等到职工康复出院时,可以办理医疗费报销。 二、工地出了工伤为什么回老家是在工地住 员工工伤康复期间是可以回家休养的,但是需要定期到医院进行复查,并且需要携带医院的疾病证明书到单位请假。员工工伤,在出院之后是否还需要休息是由医院开具的疾病证明书来定的,所以员工没有请假的情况下,单位是不知道员工的具体情况下。员工需要向单位请假。而在请假期间员工在哪里休养是没有规定的由员工自行决定。 三、病假期间不能上班怎么办? 如果疾病证明书时间到期,员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是不能上班的,可继续到医院复查,要求医院开具疾病证明书,继续请病假。如果在复查过程中,医院不同意开具疾病证明书,那么说明员工是不需要休息,可以上班的,那么再次请假没有医院证明只能算事假了。同时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第二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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