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去监狱探监是不可以带吃的。根据法律规定,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具体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但一般一月不能超过三次。 探监准带物品如下: 1、文化、技术、政治、法律书籍; 2、由监狱医院大夫开具处方并经院长批准的原包装药品,所带药品须以监狱医院院长当日检查鉴定; 3、为罪犯存零花钱每人每次不得超过规定数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四十七条 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与他人通信,但是来往信件应当经过监狱检查。监狱发现有碍罪犯改造内容的信件,可以扣留。罪犯写给监狱的上级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件,不受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