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企业破产清算时用以下方式确定资产价值: 1、货币资金属于无需变现的财产,可用于直接清偿债务; 2、交易性金融资产属于易于变现的财产,可通过银行、证券市场快速变现; 3、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存货属于评估变现财产,需经评估机构确定评估价格后,通过公开拍卖、出售等方式实现变现; 4、应收账款属于协商变现财产,应由债权债务双方协商变现; 5、长期待摊费用,由于其货币支出已经发生,大部分没有实体,这部分财产无法实现,应作为破产企业的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