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家庭遗产如何继承和分配?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遗产继承和财产分割的分配方式,其中包括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方式、遗产扣除债务或税款、遗产分割有利于被继承人的生产和生活需要等内容。同时,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有些情况下可以不均等,如生活有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且没有扶养能力的继承人等。 法律分析 遗产继承和财产分割的分配方式: 1.如果遗产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先将共同财产的一半分配给配偶,另一半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2.遗产必须先扣除被继承人之前所欠的债务或应缴纳的税款; 3.遗产分割应该有利于被继承人的生产和生活需要。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一、民法典1130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是指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二、哪些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份额可以不均等? 继承人的份额可以不均等分割的情形如下: 1、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并且缺乏劳动能力的法定继承人,应当多分;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法定继承人,可以多分; 3、对于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却不对被继承人尽扶养义务的法定继承人,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4、各个继承人可以达成遗产分割协议,约定不均等分割。 根据《民法典》第1130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结语 遗产继承和财产分割的分配方式应考虑被继承人的生产和生活需要,同时要照顾各继承人的具体情况。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应均等继承遗产,但特殊情况下可以不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予以照顾,而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则应当不分或少分。同时,继承人可以协商同意不均等分割遗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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