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我,受到人身伤害,报警了,医药费什么时候可以拿到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如果我,受到人身伤害,报警了,医药费什么时候可以拿到 人身损害赔偿当事人协商一致赔偿的由当事人协商时间确定,当事人提起诉讼要求赔偿的一般在六个月内。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二、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诉讼时效一般是多久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我国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民法典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有哪些 民法典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 2.误工费=误工月收入×误工时间。 3.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4.营养费=依据伤情确定营养费标准×天数。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50元/天)×住院天数。 6.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7.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8.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司法解释(11-20)》第二十一条多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损失超出各机动车交强险责任限额之和的,由各保险公司在各自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损失未超出各机动车交强险责任限额之和,当事人请求由各保险公司按照其责任限额与责任限额之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依法分别投保交强险的牵引车和挂车连接使用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当事人请求由各保险公司在各自的责任限额范围内平均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多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其中部分机动车未投保交强险,当事人请求先由已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保险公司就超出其应承担的部分向未投保交强险的投保义务人或者侵权人行使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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