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死缓最多判多少年 |
释义 | 死缓是对犯罪分子的一种处罚方式,全称是死刑缓期执行,指的是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判“死缓”缓刑到期后,一般可以改判为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很少有再执行死刑的。如果在缓刑期间表现恶劣的可能仍会被执行死刑。判了死缓的人通常二十年左右才能出狱。 一、有重大立功表现可以减刑的有: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二、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 1、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2、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3、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八条 适用死缓的条件是:罪犯应当判处死刑。不是必须立即执行。 第五十条 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在死缓期间或者期满之后,有三种处理结果: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以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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