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见 证人 不负连带 赔偿法 律责任、要负证明人的法律责任;一旦借款人不认可 借条 等、见证人负有证人的法律责任,但不负连带赔偿法律责任。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 债权人 出具担保书,债权人接受且未提出异议的, 保证合同 成立。 《 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五条【保证合同形式】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 债权债务 合同中的保证条款。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 合同成立 。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