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见证人与证人所提供的证据,法律效力相同。不同的是:证人由案件本身所决定,其任务是证明案件事实;见证人可以选择,其任务是观察、监督司法人员的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等活动是否正确、合法,使合法的诉讼行为得到客观承认,产生法律上的效果。如遇有当事人对上述行为的正确性与合法性提出异议时,见证人要为他亲眼所见的情况作证。 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一百一十二条 勘验时,人民检察院应当邀请二名与案件无关的见证人在场。 第四条 第三项 现场勘查必须邀请两名与案件无关,为人公正的公民作为见证人,公安司法人员不得不充当见证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