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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国家对超限车辆具体规定
释义
    

法律主观:
    


    本规定所谓超限运输车辆,是指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货物运输车辆(1)货物总高度从地面超过4米(2)货物总宽度超过2、55米(3)货物总长度超过18、1米(4)二轴卡车,其货物总质量超过18000公斤(5)三轴卡车,其货物总质量超过25000公斤的三轴卡车,其货物总质量超过27000公斤(6)四轴卡车,其货物总质量超过31000公斤(4)四轴卡车,其总质量超过310000公斤的四轴卡车,其总质量超过360公斤(60公斤)前款规定的限定标准的认定,(1)二轴组按二轴计算,三轴组按三轴计算(2)除驱动轴外,二轴组、三轴组、半拖车和全拖车的车轴各侧轮胎按二轮胎计算,每轴各侧轮胎为单轮胎时,限定标准减少3000千克,但安装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加宽轮胎除外(3)车辆最大允许总质量不得超过各轴最大允许轴负荷之和(4)拖拉机、农用车、低速卡车、行驶执照认定的总质量为限定标准(5)
    

法律客观: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超限运输车辆,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运输车辆:   (一)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米;   (二)车货总宽度超过2.55米;   (三)车货总长度超过18.1米;   (四)二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18000千克;   (五)三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5000千克;三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7000千克;   (六)四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1000千克;四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6000千克;   (七)五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3000千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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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8:5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