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申请设办医疗机构单位或个人向县卫生局提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申请报告,并填写医疗执业登记注册书办理。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科室负责人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等等。 机构类别: 1、综合医院、中医医院、民办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妇幼保健院; 2、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院; 3、疗养院、专科疾病防治所、卫生保健所; 4、综合门诊部、专科门诊部、中医门诊部; 5、内科诊所、牙科诊所、中医诊所; 6、急救中心(站)、临床检验中心; 7、学校(幼儿园)医务室; 8、药店、眼镜店等其他基层诊疗机构。 一、开办中医诊所备案条件 (一)《中医诊所备案信息表》; (二)中医诊所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 (三)其他卫生技术人员名录、有效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件; (四)中医诊所管理规章制度; (五)医疗废物处理方案、诊所周边环境情况说明; (六)消防应急预案。 二、个人开诊所的条件是什么 1、具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2、中医坐堂医诊所由中药饮片品种不少于400种的药店设置。 3、在中医坐堂医诊所只允许提供中药饮片处方服务,不得随意改变或扩大执业范围;同一时间坐诊的中医类别中医执业医师不超过2人。 4、配备的医师必须是取得中医类别中医执业医师资格后从事5年以上临床工作的医师。 5、设置的诊室必须独立隔开,诊室不超过2个,每个诊室的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6、必须设有诊察桌、诊察床、诊察凳和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适应的设备设施。 7、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