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服务对象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是为保护商业银行、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是为了确立中国人民银行的地位,明确其职责, 2、作用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保证国家货币政策的正确制定和执行,建立和完善中央银行宏观调控体系,维护金融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规范商业银行的行为,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加强监督管理,保障商业银行的稳健运行,维护金融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3、发布的机构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发布的机构是全国人大常委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发布的机构是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联系:两者都直接调整金融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三条 商业银行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 (一)吸收公众存款; (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三)办理国内外结算; (四)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五)发行金融债券; (六)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七)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 (八)从事同业拆借; (九)买卖、代理买卖外汇; (十)从事银行卡业务; (十一)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十二)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 (十三)提供保管箱服务; (十四)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营范围由商业银行章程规定,报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商业银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以经营结汇、售汇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