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以借用为名侵占财物怎么办 |
释义 | 以借用为名侵占财物怎么办 借用他人的财物后进行侵占并且拒绝当还的,侵占财产的数额达到较大的,就会构成侵占罪,被害人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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