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在当今社会,很多出门在外打工的朋友们,为了享有当地的一些福利政策,就需要办理暂住证,现在大多数地区已经取消了暂住证,取而代之的是居住证。 一、暂住证: 暂住证这个词据说为深圳首创,是深圳移民文化的一个标志性符号,它让初到深圳的外来人口拥有了暂时居住的权利和一个身份,这个词语本身蕴涵着生活的不安定性。中国"打工文化艺术博物馆"的第一件展品就是暂住证。后来暂住证制度在中国流传开来,暂住证是特定时期的人口管理方式,目前中国不少地区已取消暂住证,由居住证代替。目前仍推行暂住证制度的城市有北京,上海(临时居住证)等城市,被誉为"外来打工者永远的痛"。 二、暂住证的用处: 1、有了当地的暂住证,子女上中小学便可就近分配入学; 2、持有当地暂住证或居住证半年以上的外来人员,可在当地办理驾照以及车辆上牌; 3、凭暂住证或居住证居住当地一年以上的外来人员,可在当地有权购房; 4、有了当地的暂住证,子女可以接受计划免疫接种; 5、有了当地的暂住证,子女就读幼儿园便可获得政府补贴; 6、有了当地的暂住证,便可享受劳动就业等一系列的优惠政策。 三、暂住证的办理: 暂住在本市居民或者农民户内的人员,由户主带领或者由本人持户主的户口簿,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工棚内的人员,由留住单位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暂住在出租房内的人员,由房主带领或者由本人持房主的户口簿和《房屋租赁许可证》、《房屋租赁安全合格证》,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暂住在宾馆、饭店、招待所等旅馆业单位的人员,由店方进行住宿登记;对其中应当申领《暂住证》的人员,由店方向公安机关申领《暂住证》。 法律客观: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下列基本公共服务: (一)义务教育; (二)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 (四)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五)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 (六)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