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对法人签字未盖章盖章,但法人签字为其代表单位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序良俗,合同可以成立,自成立时生效。但合同有明确条款说明盖章后生效,则该合同无效。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七条票据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法人和其他使用票据的单位在票据上的签章,为该法人或者该单位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章。在票据上的签名,应当为该当事人的本名。《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八条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