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调解有八个步骤,具体如下: 1、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2、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向上级交管部门报告; 3、交通事故现场图绘制完毕后,勘察员、绘图员应签名或盖章。当事人在现场的应当签名或盖章; 4、交通事故当事人逃离或驶离现场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及时布置追缉,必要时向有关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发生协查通报; 5、因检验鉴定需要暂扣交通事故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 6、询问当事人、证人和有关人员; 7、采集、提取交通事故现场的痕迹、物证; 8、对不预付或无力预付抢救治疗费的,公安机关可以暂扣交通事故责任者的车辆,暂扣车辆期限可以至损害赔偿调节终结。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条 发生可以自行协商处理的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可以通过互联网在线自行协商处理;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可以通过互联网共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线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当事人报警的,交通警察、警务辅助人员可以指导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当事人要求交通警察到场处理的,应当指派交通警察到现场调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