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合同的成立要件:1、当事人意思表示须一致,即合意,这是合同成立的根本要件。凡意思表示不一致,即虽经协议但未达合意者,合同不能成立。2、合意则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仅有一方当事人是不可能产生合意的,因而也就不可能成立合同。3、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须以订立合同的为目的。不以订立合同为目的意思表示,即使达成合意,也不能成立合同。还有一些合同,如要式合同和实践合同,其成立除须上述三要件外,尚须特殊要件,即或依一定方式,或完成标的物的交付。否则,不能成立合同。 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是: 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2、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当事人在缔约过程所作的要约和承诺都是自己独立且真实意志的表现。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合同的目的和内容都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这里所说的“法律”,既包括现行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中的强制性也包括国家政策的禁止性规定和命令性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八十三条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合同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约定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