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2021年村级债务新政策包括: 1、充分认识制止发生新的乡村债务的重要性; 2、纠正乡镇经济管理中不规范行为; 3、加强和完善村务管理; 4、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5、改革基层干部考核体系。 乡村债务的实际状况,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转型时期我国乡村治理存在的问题。本书是作者历时2年深入农村进行实地调查,在获得大量第一手数据和资料的基础上完成的,数据资料详实而系统;本书的重点是对乡村债务进行结构性分析,并对中西部地区乡村债务结构的特征进行了比较研究,这有助于更清晰地了解乡村债务产生的机理以及制定区别对待的政策。 地方债务可划分为显性债务、隐性债务两种类型。显性债务一般包括外国政府与国际金融组织的贷款、国债转贷资金、农业综合开发借款、解决地方金融风险专项借款、拖欠工资、国有粮食企业亏损新老挂账、拖欠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等,除了明确的负债外常表现为未支付的应付支出。隐性债务包括地方政府担保债务、担保的外债、地方金融机构的呆坏账、社会保障资金缺口等,在出现金融机构清算等情况时地方政府将承担资产损失。这些债务缺少有效、统一的监测、管理制度,隐蔽性强,已成为中国地方债务风险的主要出险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第三条 促进乡村振兴应当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充分发挥乡村在保障农产品供给和粮食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传承发展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的特有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