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丢失欠条,发现有照片 |
释义 | 丢失欠条后,照片可作为证据,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证据包括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和勘验笔录。当事人应出示原件或原物,但如确有困难可出示复制件或复制品,或提供证据证明其与原件或原物一致。 法律分析 欠条丢了有照片可以做为证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一条规定,对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进行质证时,当事人应当出示证据的原件或者原物。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出示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并经人民法院准许出示复制件或者复制品的; (二)原件或者原物已不存在,但有证据证明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或者原物一致的。 拓展延伸 寻找丢失的欠条,意外发现珍贵照片 在寻找丢失的欠条的过程中,我无意间发现了一张珍贵的照片。这张照片上,是一对年轻的夫妇笑得灿烂,他们的幸福与温馨仿佛从照片中溢出。我立刻意识到,这张照片对于失主来说一定具有重要的意义。或许它代表着一段美好的回忆,或者是一段珍贵的友谊。我决定将这张照片妥善保管起来,并积极展开寻找失主的行动。我希望通过广泛的社交媒体分享和传播这张照片,以期能够尽快找到失主,将这份珍贵的回忆归还给他们。同时,我也希望这个故事能够引起更多人的关注,让大家一起助力寻找失主,让这张珍贵的照片回到它真正属于的家庭之中。 结语 希望这张珍贵的照片能够成为寻找失主的关键线索,让失主能够重新拥有这份珍贵的回忆。同时,也希望通过这个故事的传播,引起更多人的关注和参与,共同助力寻找失主。让我们一起为寻找失主的努力加油!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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