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证据不足时,我有哪些其他可用的选择? |
释义 | 法律分析:当证据不足时,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一、申请延期证据期限;二、申请出庭质证;三、申请调查取证;四、申请鉴定。 法律依据: 一、《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提出证据,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对于不能提交或者未提交的,当事人可以说明原因,并申请延长证据期限。法院应当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准许,并告知当事人申请上级人民法院审查的权利。 第七十四条 法庭辩论期间,当事人可以申请对证人、鉴定人、被鉴定人、勘验人、被勘验人进行出庭质证和质证,也可以申请出示有关物品进行质证。 二、《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三条 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发现需要补充、更正或者撤回已经提交的证据,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人民法院应当依照前款的规定决定是否准许,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申请上级人民法院审查的权利。 第八十四条 人民法院有权向当事人和其他有关单位、个人调查取证。当事人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 三、《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二条 需要鉴定的事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进行鉴定。申请人应当预交鉴定费用。 第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指定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进行鉴定,应当向当事人发出鉴定通知书,鉴定通知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的名称、地址和电话;(二)鉴定的事项;(三)鉴定的时间和地点;(四)当事人有权向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提出质证、辩论和申请复查的权利;(五)需要向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提供的证据、资料;(六)鉴定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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