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公司赔了对方,对方还要我再次赔偿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不需要。对伤者已经进行了赔偿,伤者还要你再赔偿。这个是不合理的。不需要赔偿。因为投保了保险。所有的赔偿都应该是保险公司承担。如果伤者一方觉得保险公司赔偿的不合理。可以让其法院起诉保险公司。法院审理后,如果确实赔偿不公平。可以判决保险公司再行赔偿。总之,在这个赔偿过程中个人不需要赔偿伤者损失。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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