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释义
    

法律主观:
    


    政府采购中小型企业的认定是:
    1.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2.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3.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22 15:4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