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一定要法人电话吗? |
释义 | 劳动合同一定要法人签字吗劳动仲裁不一定要法人电话。申请劳动仲裁不知道法人电话号码也可提交主要负责人的联系电话或者单位的联系电话。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劳动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首先应当写明争议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经过和结果等,并重点写明当事人之间权益争议的具体内容和焦点,说明被诉人应当承担的责任。其次,依据法律规定分清是非,明确责任,论证所提要求的正确性、合法性。争议涉及多项内容的,必须一一列出,否则,遗漏部分不予受理;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所,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被申请人答辩、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等。证人应该是能够证明劳动争议案件客观情况的人。一旦明确为证人,在仲裁庭通知作证时,不能拒绝作证,不得作伪证。 劳动合同一定要法人签字吗 《劳动合同法》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根据这一规定,我们可以看到,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并不是劳动合同生效的必备要件。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有用人单位的公章和劳动者的签字即可表示劳动合同生效。所以,劳动合同并不一定需要法人签字的。特别提示一下:为防止产生争议,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务必要求用人单位加盖公章或法人签字。劳动争议仲裁一定要先行调解吗1、《劳动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劳动关系适用于以下劳动纠纷: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该内容由 蒋小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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