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打假人通过正常渠道进行索赔,不属于敲诈。 一、打假人对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经营者索要赔偿的,如果没有采取威胁、恐吓等的暴力手段,一般不会构成敲诈勒索罪。 二、打假人使用威胁、恐吓等的暴力手段对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经营者索要赔偿的,构成敲诈勒索罪。 如果职业打假人打假内容属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构成敲诈勒索。如果当事人有证据证明打假人存在敲诈勒索行为,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以牟利为目的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可以要求公安机关立案,请求公安机关立案调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条 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