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一般来说, 年终奖 或者一次性奖金会在年末的最后一个月发放。那么,奖金的 个税 征收办法有两种。第一种是将奖金作为一个月的 工资 计算,另一种则是将奖金平均分配到每个月计算税收。 2.相信大家都了解,个税的起征点是3500元,也就是如果年终奖是6000元的话,需要缴纳的税收就是6000减去3500,得到的2500,然后1500按照3%计算,还有1000按照5%计算。最后得出的就是最后需要缴纳的税收。 3.还有一种方法,就是,先将员工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一个月)。 4.所有的计税办法,在一个纳税年度只允许使用一次,不允许重复使用,适用那种计税方式,单位有同意的方式,都会有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规定。 法律客观: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第二条 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一)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