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转让费,都包括什么 |
释义 | 转让费是指租户在店铺租期内(未到期)征得房东同意后将房屋转租,把和房东之间的租赁剩余期限,连同租户的装修、原来购买的设备、经营的项目(货物、加盟许可费、其他无形资产)等,一并转给下一个租户,其向下一个租户收取的超过应收取房租的费用为转让费。转让费一般包含原经营者的装修费,杂费和其他相关成本。店面转让不一定都有转让费,但多数转让费是一级转一级转下去。转让费数额可以不告知房东,但新的租约合同必须房东、原经营者、下家经营者三方签订。 一、门面房到期房东不续租怎么办 假如是房东问题:房子不在出租,改为他用等等这些无法阻挡的原因,租户是没办法的,房屋租赁合同到期,续租是双方自愿的。只能寻找新房子租赁。 假如是你的问题:你个人存在某些问题让房东不愿租给你房子,你可以让房东指出,保证以后改正,协商之下可能有续租可能。 假如是合同问题:一般就是房东想涨房租等等,这需要你们协商解决。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房东有权利拒绝对外出租,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依据双方之间的合同约定承担义务享受权利就可以了,但是如果房东对外出租,作为原承包人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受偿权。 二、二房东违约房东可以收回房子吗 二房东违约后,房东可以收回房子。即使大房东和二房东由于违约而解约了,二房东和租户的租赁合同并不会因此受到消极影响而解除。如果二房东和租户的租赁合同符合法律的规定,并且是在当事人在自愿合法的情况下签订的,那么该租赁合同就依然具有法律效力。租户的租房仍然可以继续居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一十九条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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