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不符,购房者应该如何应对? |
释义 | 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不符,处理方式需遵循合同约定或根据实际情况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时交付符合条件的商品房,未能按期交付需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分析 收房时发现房屋面积和约定的不一样,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理。在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情形下,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的规定处理。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拓展延伸 购房者发现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不符,应该如何维权? 购房者发现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不符时,应该采取以下步骤维权。首先,购房者应仔细研读购房合同,确认面积相关条款,同时收集证据,如房屋平面图、验房记录等。其次,购房者可以与开发商或房产中介进行沟通,提出面积差异的问题,并要求解决方案,如退还差价、重新协商合同等。如果沟通无果,购房者可寻求法律援助,咨询律师或相关机构,了解维权途径。最后,购房者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如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维权过程中,购房者应保留所有相关证据,并遵循法律程序,以维护自身权益。 结语 购房者在发现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不符时,应根据合同约定处理。如果合同未明确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可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的规定处理。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承担未按期交付的违约责任。购房者应采取合适的维权步骤,包括研读合同、收集证据、与开发商或中介沟通,并在需要时寻求法律援助。最终,购房者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以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一款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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