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合报销需要什么手续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农村合作医疗报销需要的证件 1、疾病证明、发票、明细清单、农村合作医疗、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 2、 农村合作医疗参保患者须凭本人医疗卡、本人有效身份证(无身份证的凭户口簿),经确认身份后,在区内乡镇级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可直接刷卡报销,在区内及区外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出院结帐时直接刷卡报销。 二、报销时大概需要的手续 1、填写报销呈批表。当事人须向所在村委会领取《农村合作医疗费用报销呈批表》,按规定内容填写。 2、提供凭证。报销凭证包括如下资料: (1)住院证明。 (2)住院收费收据(公立医院提供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收费收据、其他定点医院提供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发票);当事人或其他亲属必须在收据的背面签名。 (3)住院费用清单。 (4)个人资料:农村合作医疗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户口薄)或参加合作医疗收费收据的原件,经核对后,留存合作医疗证复印件。 (5)急诊的需提供医院急诊证明、因事外出或外出打工的需提供外出相关证明。 (6)由市级医院介绍到上级医院住院的,必须提供市级医院的证明。 (7)正常住院分娩和剖腹产需提供计划生育证明。 3、村委会证明。村委会根据当事人参加合作医疗、住院报告时间和住院情况,在《农村合作医疗费用报销呈批表》中作出证明,并由审核人签名,加盖公章。 4、呈送。经村委会证明后,由当事人或其委托人将有关资料报镇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审核。 5、审核。镇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对报销凭证和有关资料进行审核(属外伤的,必须报县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审核),对符合补偿规定的,按本章程规定的标准确定补偿金额,由镇分管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领导审核,报镇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组长审批同意后,镇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在《呈批表》加盖公章。 6、支付。经镇审批同意的,镇财政所向当事人签发取款支票,当事人或其委托人在报销表上签收。由当事人委托办理报销手续的应有当事人签名的委托书,并应有当事人收款后的签收记录的回执交镇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以备查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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