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房屋早于高速公路建设的,可以继续使用,直到报废。期间不能扩建、翻修。新修建的房屋必须离开高速公路用地范围30m以外。另外,每个地区的政策可能稍有不同,详细情况还请咨询规划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三条 城市和镇应当依照本法制定城市规划和镇规划。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确定应当制定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区域。在确定区域内的乡、村庄,应当依照本法制定规划,规划区内的乡、村庄建设应当符合规划要求。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鼓励、指导前款规定以外的区域的乡、村庄制定和实施乡规划、村庄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