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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办理抵押物登记要提供哪些文件
释义
    法律分析:
    办理抵押物登记要提供的材料有:
    1、当事人填写的《抵押登记申请表》;
    2、签署好的抵押合同;
    3、房产登记中当事人具备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权属证》或《房地产权证》等;
    4、房产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者房产抵押的法人资格证明。
    法律依据:《《公证机构办理抵押登记办法》》第六条
    申办抵押登记,由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提出申请,并填写《抵押登记申请表》。《抵押登记申请表》应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为个人的,应载明其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明号码、工作单位、住址、联系方式等;
    (二)主合同和抵押合同的名称;
    (三)被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
    (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权属;
    (五)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六)抵押担保的范围;
    (七)抵押物属再次抵押的,应载明再次抵押的情况;
    (八)申请抵押登记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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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1:3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