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抵押物登记要提供哪些文件 |
释义 | 法律分析: 办理抵押物登记要提供的材料有: 1、当事人填写的《抵押登记申请表》; 2、签署好的抵押合同; 3、房产登记中当事人具备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权属证》或《房地产权证》等; 4、房产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者房产抵押的法人资格证明。 法律依据:《《公证机构办理抵押登记办法》》第六条 申办抵押登记,由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提出申请,并填写《抵押登记申请表》。《抵押登记申请表》应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为个人的,应载明其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明号码、工作单位、住址、联系方式等; (二)主合同和抵押合同的名称; (三)被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 (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权属; (五)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六)抵押担保的范围; (七)抵押物属再次抵押的,应载明再次抵押的情况; (八)申请抵押登记的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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