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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地方性法规的名称
释义
    地方性法规指的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和公布的、以保障本地区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等方面为目的的法律规范,多为“办法”、“规定”等形式。
    地方性法规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和公布的、以保障本地区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等方面为目的的法律规范。地方性法规是国家法律规范的补充和细化,具有一定的适用范围和效力。地方性法规主要采用“办法”、“规定”等形式,内容涉及比较广泛,如工商税务、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文化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地方性法规对于维护当地的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地方性法规的制定需要遵守法定程序和权限,经过审议和公示后方可生效。同时,地方性法规也需要与国家法律规范保持一致,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或被撤销。
    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有何区别?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都是地方政府制定的法律规范,但二者之间存在一定的区别。地方性法规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和适用性,对于维护当地的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而行政规章主要涉及行政管理和行政服务等特定领域,只适用于制定它的行政机关内部。此外,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具有一定的优先性,行政规章不得与地方性法规相抵触。
    地方性法规是为了保障本地区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等方面而制定的法律规范,与国家法律规范相辅相成。制定和执行地方性法规需要遵守法定程序和权限,并与国家法律规范保持一致,以维护当地的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决议和规定,经主席团签署后公布,即具有法律效力。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所制定的规章,经主管机关批准后施行,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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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1 13:4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