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家庭暴力是指身体上的折磨和摧残。虐待罪是指经常以打骂、冻饿、捆绑、强迫超体力劳动、限制自由、凌辱人格等各种方法,从肉体上、精神上迫害、折磨、摧残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行为。 虐待的主观要件是故意,客观要件是经常以打骂、冻饿、侮辱、有饭不给吃、有病不给治、强迫做超体力劳动、随意禁闭等方法,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从肉体上、精神上进行折磨、摧残。客观要件的特点是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具有持续性、一贯性。情节恶劣是指虐待的动机卑鄙、手段残忍;虐待年老、年幼、病残的家庭成员;或长期虐待家庭成员屡教不改。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条 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