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上班多少几天签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 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且在签订合同时约定试用期。 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 二、劳动合同中必备的条款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三、不与哪些人签订劳动合同 (一)不需要签劳动合同的人员有: 1、学生阶段实习人员。 2、已经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养老保险或退休金的人员。 3、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二)我国《劳动法》仅对劳动者的最小年龄作了特别限制,例如《劳动法》相关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这就是我国公民取得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法定资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