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已报建,但不办施工许可证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存在一定的违法性质。一般情况下,需要先补办施工许可证才能进行施工。但根据不同情况,也可以采取其他方式进行解决。 法律依据: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当向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施工许可证,并提供规定的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和其他有关材料。施工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不得开工建设,不得变更设计、施工组织和所使用的材料等。 2.《国务院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三条:未经审查或者未经批准、登记的建设工程,不得开工建设。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未按照施工许可证规定的施工范围、工期、质量等要求进行施工的,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停工整改,并可以依法处以罚款。 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停工整改,并可以依法处以罚款:(一)未经审查或者未经批准、登记的建设工程,擅自开工建设的;(二)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未按照施工许可证规定的施工范围、工期、质量等要求进行施工的。 因此,已报建但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应当立即向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施工许可证,并按照规定进行整改。如果已经开始施工,应当立即停工整改,待补办施工许可证后再进行施工。如果存在其他特殊情况,可以向有关主管部门进行咨询,寻求解决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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