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执行法律文书都包括什么
释义
    1、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
    2、依法应由人民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理决定书;
    3、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人民法院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有关规定作出的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裁定;
    4、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
    5、经人民法院裁定承认其效力的外国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
    6、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
    一、申请强制执行公证的流程?
    1、主合同双方共同向公证处提出申请,担保人接受强制执行的一并提出公证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2、公证申请人填写公证申请表、签署公证告知书和询问笔录
    3、公证员帮助双方起草、修改和完善相关法律文书
    4、公证处出具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书。
    5、债务人一旦违约,在法定期限内,债权人持合同约定证明和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书申请公证机构签发《执行证书》,并向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
    二、需要交纳申请执行费吗?
    不一定。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制作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不需要交纳申请执行费。因为当事人起诉时已向人民法院交纳了案件受理费。执行程序是民事诉讼的一个程序。但有关公民或法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行政决定书,应当按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交纳申请执行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二)申请保全措施;
    (三)申请支付令;
    (四)申请公示催告;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六)申请破产;
    (七)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
    (八)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3 5:5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