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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总公司注销分公司流程
释义
    一、分公司注销流程,分公司注销需要哪些步骤
    1、公司撤销或者公司决定撤销分公司的,应当自撤销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2、注销国、地税税务登记证,需要国、地税税务登记证、所有国、地税有关材料和备案公章。
    3、自做出注销决定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公司备案申请表(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司公章)、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全体股东签署)喝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保障债权人的合法债务得到履行。
    5、刊登注销公告,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6、清偿分公司债务,到税务部门办理完税证明。
    7、填写注销登记申请书,提交登记文件、证件,按约定日期领取核准通知书,注销基本账户,包括公司营业执照正本(有些银行要工商、代码、国税、地税全套证件)、开户许可证、印鉴卡、印鉴卡上预留印鉴、支票本、电汇凭证等银行相关材料和销户申请书。
    二、分公司注销登记要提交什么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出具的注销决定,注明注销的原因。
    4、分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的,提交责令关闭的文件;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分公司设立登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分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5、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分公司申请注销登记适用本规范。
    《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下载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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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20:4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