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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企业民办企业可以买卖集体土地厂房吗
释义
    法律分析:不可以直接转让。厂房是集体土地,一般来说原来应该是乡镇企业的划拨用地,这种土地转让给其他人,不符合划拨用地范围,不得直接转让。应该先去走招拍挂出让或者协议出让程序,转变成国有建设用地,然后才可以进行合理转让。如果当事人私自签订协议,严格来讲,不具有充分的法律效力。
    一、划拨土地房产证可不可以贷款
    划拨土地房产证可以贷款。
    因为这时已经拿到房产证了,也就是说在办理之前已经完成了土地的出让并获得了房屋所有权证,那么这时的划拨土地房产证是可以贷款的。这里需要注意,在贷款前需要在相关部门处进行抵押记载。划拨土地使用权指的是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所取得的或者无偿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经批准准予转让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受让方签订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除外。出让合同应当载明出让期限、土地用途、面积、位置、界址、出让金额以及投资开发的期限和条件等内容。受让方应当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办理出让手续,土地使用者应当持国有土地使用证、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所有权证以及与受让方签订的转让意向书,向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按照本条例第五条的规定报经批准。
    二、利性质为出让/农民生活安置房
    1、土地性质的定义:在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分为出让和划拨。出让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划拨指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在交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所取得或者无偿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它属于行政行为,而非民事行为。在划拨时,一般不设定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但设定了一定的限定条件,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2、取得方式不同:出让:商品房建设用地原则上应该以招标、拍卖、挂牌的有偿方式取得,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3、权利义务关系不同:出让土地是一种独立的物权,使用权人具有法定范围内任意的处置权,如转让、出租和抵押等。划拨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的权利义务没有明确界定,使用权人在行使财产权利时要受所有权人的控制或干扰,还不能成为一种完全意义上的独立物权。土地性质出让和划拨的共同点:1、都是土地的流转、土地的性质都是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
    三、供销社土地指的是什么
    原供销社的土地应该是划拨用地,使用权为供销社,国营企业宣布破产后,该土地可以进行划拨补办出让或是国家做价如股。划拨补办出让后该土地使用权变为个人或个人企业的使用权。国家作价入股该土地使用权为个人或企业和国家共同所有,土地性质依然为国有,只是使用权人发生了变化。
    现在这种情况很多见,国家鼓励民营企业成长,就会将原来不景气的国营企业进行改制,而原国营企业用地基本是划拨模式,所以当产权交由个人时就需要进行补办出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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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19:3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