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打官司如何申请法律援助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需要准备:(1)、法律援助申请书(2)、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或暂住证;(3)街道(乡镇)、劳动部门和有关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济状况证明;(4)申请援助事项的基本情况以及有关的案情材料;(5)法律援助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二)、申请法律援助应当亲自到申请法律援助中心申请,(申请人为未成年人或无行为能力人的,应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并提交代理权。)说明情况,由工作人员记录,认真阅读后签字。(三)、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可以要求申请人作出必要的补充或者说明,申请人未按要求作出补充或者说明的,视为撤销申请;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需要查证的,由法律援助机构向有关机关、单位查证。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理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公民可以就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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