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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通事故调解机构如何进行
释义
    根据道路安全法相关规定,交警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3日前通知当事人。调解的时间地点是由交通管理部门与各方当事人协商确定的,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能在预定的时间参加调解,可以在预定的调解时间前一日通知承办调解的交通警察,请求变更调解时间。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交通事故调解参加人包括:
    (一)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
    (二)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员。
    委托代理人应当出具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参加调解时当事一方不得超过三人。
    第五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指派二名交通警察主持调解。调解采取公开方式进行,调解时间应当提前公布,调解时允许旁听,但是当事人要求不予公开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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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8 9:3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