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有单位,去单位人事部门开证明,然后拿着单位证明,死亡证明去当地医保注销,注销时能领回医保卡里面的余额。 当时办理住院的时候,如果已经出示过医保卡了,结算的时候会直接减免医保部份的费用了。如果当时没有出示社保卡,则需要带齐资料去社保局窗口办理了。户口本、身份证、银行卡、病历、医院收费收据等单据。确定死亡就失效了,由于死亡以后需要到社保部门办理死亡待遇,办理死亡待遇以后社保卡就需要注销,社保卡注销后,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就无法使用。但社保里的钱能取出来。不过需要到当地参保地或是退休地的医保部门去办理死亡待遇的相关手续。社保卡里的钱,是属于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个人账户的资金的钱。 医保卡持有人过世后,可以由继承人办理提取医保卡个人账户的余额。提取后医保卡就注销了。 办理提取个人账户金额的方法: 1、单位缴纳的要由单位人事科协助办理提取业务 人死亡医保卡需要在一个月内注销,所需材料为社区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医保卡,职工个人医疗保险帐户的本金和利息均归职工个人所有,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 人去世后社保卡里的钱怎么办? 参保人去世后个人账户资金可由被委托人申请清算。办理清算时被委托人应携带参保人本人有效证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有效证件)被委托人本人有效证件、社保卡或医保卡,一次性发放养老金;职工死亡的,还应当提供户籍注销证明的原件或及复印件或死亡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或火化证明)的原件或及复印件到邻近(直属单位人员至市医保)的区县医保中心办理。直属单位人员至市医保中心办理。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