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西安失业金领取标准为全市统一标准1755元/月。 一、执行时间: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待遇标准从2023年5月1日起执行。 二、领取时限:西安目前不能办理失业保险一次性领取,只能按月领取,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满2年不满3年的,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满3年不满4年的,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4、累计缴费时间满4年不满5年的,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5、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领取18个月失业保险金; 6、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24个月失业保险金。 三、受理条件 1、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后,不能重新就业,且距法定正常退休年龄不足2年的,可以申请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至法定正常退休年龄。继续领取的标准为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但不得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